1、各镇街资助3-30万
2、企业所得税从25%降低至15%,降幅达40%。
3、科技,国家贴息
4、公办学位名额
5、国家**企业年营收****过5000万、2亿、10亿,市财政按照企业**晋级年度税收财政贡献市级留成比上一年增长的 30%给予一次性奖励,较高奖励50万元。
佛山市奖励政策
1、10万元;(暂未分**和重新认定)
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佛山市、**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企业所得税从25%降低至15%
区级配套奖励
1、禅城区:新认定25万,重新认定20万
2、顺德区:新认定、重新认定都20万。分两阶段拨,**阶段广东省认定文件发布后补助10万,*二阶段享受 **所得税优惠及加计扣除优惠后补10万。
若没通过认定的,可对研发费用、高品专项审计报告的30%补贴,较高5万。
3、南海区:**认定,规下奖励10万,规上2000万-2亿奖励30万,2亿以上奖励50万。
重新认定,规下10万,规上20万。
4、三水区:**认定20万,重新认定15万,落户补贴20万
5、高明区:**受理认定补贴3万,**认定通过补贴20万,重新认定10万
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拥有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
4、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6、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范围:
(一)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二) 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8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三) 2019年、2020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申报时间:
**批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二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三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